國立臺中技術學院日間部97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註冊須知

一、本學期正式上課日期:97年9月8日(星期一),第一節課即正式上課。
二、註冊相關規定:
(一)同學接到繳納學雜費及住宿費通知單後,於限繳日期內(97/9/8止)前往臺灣銀行各地分行或自動櫃員機(ATM)、網路銀行(皆不限台銀)轉帳繳費、信用卡繳費、電話語音繳費、便利商店(包括統一、全家)及郵局繳費。(惟需繳費收據者,請持單前往台銀各地分行繳費繳費,收據請妥為保存)。若遺失繳費通知單者,可自行上網(https://school.bot.com.tw)補印繳費單後依上開方式辦理繳費。
(二)同學必須於正式上課三日內(97/9/8-97/9/10),由班代表統一將學生證及繳費收據單,按照學號由小至大排好後,請班代表送至註冊組(三日後領件)。
(三)舊生請於97年8月14日至23日期間,至本校網站閱覽學期教科書及完成下載訂購,逾期不受理。
(四)如需辦理就學貸款同學,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1、舊生憑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單)、繳費憑單、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國民身份證(父、母及本人)、印章(父、母及本人)、貸款須知,攜帶以上證件,學生連同父、母親親自先到台銀辦理對保手續(對保前請上台銀貸款入口網站https://sloan.bot.com.tw填寫資料,並可預約對保時段)。
2、銀行對保手續辦妥後,攜帶下列證件至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學雜費緩繳手續,方完成註冊手續。
     a自行上本校學生管理系統網站登入就貸資料,並列印申請表繳交至課外組。
(9月8日前截止,電腦自動關閉進入功能)
       b台銀之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即學校存執聯)。
       c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第一次貸款者及個人資料有更動者,一定要繳交)。
       d繳費憑單。(蓋完就貸章後退還本人)
       e繳交本人郵局儲金簿影本。(貸書費及校外住宿費者須俟台銀撥款後,再辦理退費,時間大約學期末)非郵局帳號,本學期起,不再受理。
3、書籍費三千元及校外住宿費一萬元可自行決定是否加貸。校內住宿費依實際金額辦理貸款,清潔費不可辦理貸款。
4、有意休、退學者請勿辦理。
5、就學貸款手續請務必於註冊當日辦妥。
6、申請表請儘量在家中,或至校內任何可自由上機教室列印。
三、有關學生選課之相關規定如左:
(一)學生選課採網路加退選方式,自開學正式上課之日起二週內(97年9月19日前)自行上網完成加退選作業,逾期概不受理,電腦自動關閉加退選功能。
(二)所修各科目上課時間不得互相衝突,否則成績不予認定。凡已修習及格之科目,不得重
選。連續課程缺修者,需按先後次序補修。
(三)凡加選或重(補)修之科目應於開學後,各該科目第一堂上課時即前往上課,無故未到課者,視同曠課。
四、97學年度第1學期減免學雜費注意事項:
(一)原核准減免有案,已於97年6月底前繳回申請通知單及相關證件並符合減免資格者,於註冊繳費單上逕行減免,不必再提出申請;未收到申請通知單的同學請至生輔組補發。
(二)未重新繳驗及新具申請資格同學,請於97年8月20日前檢附證明文件,至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暑假期間可以用郵寄方式)。符合減免資格者,於註冊繳費單逕行減免。
(三)新具申請資格,未及時於97年8月20日前完成申請者,請持【全額繳費單】及相關證件於9月8日前至生輔組辦理減免申請及換發新繳費單,或於開學後兩週內辦理退費。
(四)各項學雜費減免所需證明文件公告於生活輔導組網站,請自行參閱。
五、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就學補助於每學年上學期申請(十月底前),查核通過後下學期再減免學雜費,所需證明文件及申請時間公告於課外活動指導組網站。
六、凡民國78年次以前出生需服役之役男(已申請緩征者免)及延修生需辦理緩征,退役軍人需辦理儘召。請進入教務處網頁【學生資料管理系統】【兵役管理】輸入有關兵役資料,並列印兵役申請表貼上身份證影本或退伍令於開學兩週內送繳至生輔組。
七、機車、腳踏車之停車證申請,於註冊後兩週內以班為單位提出(首次辦理,請檢附駕照、行照 及家長同意書),經生活輔導組審核後,轉送事務組辦理。



八、上學期成績單將俟教師成績

送達並經整理後於97年7月7

日起陸續函送家長。







九、欲辦理休、退學者,請參閱本校網頁/學雜費專區/大專校院學生休退學退費作業要點。
十、注意事項:學生因故不能如期辦理註冊、選課手續者,應依照請假規則(請事假須有家長或監護人證明,並於事前親自辦理;請病假須有醫院證明,並應於病發次日起三日內提出證明,完成辦理請假手續)申請緩辦。依本校學則規定:學生不按時註冊、選課,而未依規定辦理申請緩辦手續者,除辦理休學手續者外,以自動退學論。


看來 7月7日要早起守在信箱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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